本报杭州3月8日讯 (记者 陈扬渲) 日前,省政府正式出台《浙江省文化建设“四个一批”规划(2005—2010)》,提出“十一五”期间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发展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培育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区块、壮大一批重点文化企业,以加快推进浙江文化大省建设,增强我省综合竞争力的软实力。
根据省文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省发改委会同省、市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了“四个一批”规划。据了解,“四个一批”范围包括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化旅游、体育五大领域。
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重点抓好“2345”工程建设,即有序建设省市两级标志性文化设施;加强建设县级、社区、农村三类基层文化设施;着力建设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旅游四类文化信息网络设施;鼓励社会资金加大对文化演艺、休闲娱乐、体育健身、文化旅游、出版发行五类经营性文化设施的投资经营。
发展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重点发展“七优五新三特”文化产业,即做大做强我省出版业、发行业、印刷业、文化旅游业、广播影视业、会展业和文体用品制造业七大优势文化产业;着力发展网络文化服务业、动漫业、广告业、体育服务业和文化经纪业五大新兴文化产业;积极扶持文化演艺业、休闲娱乐业、艺术品经营业三大特色文化产业。
培育一批重点产业区块。重点打造“两新三传五优”区块,即优先培育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滨江高新文化产业区两大高新文化产业区块;加大扶持戏剧、工艺美术、金石书画三类传统文化产业区块;壮大提升现代传媒、文体用品制造、文化旅游、出版物和包装装潢印刷、文体用品贸易五类优势文化产业区块。
壮大一批重点文化企业。通过做强大型国有文化集团、壮大重点国有文化企业、发展骨干民营文化企业、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形成浙江国有、民营、外资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有序竞争、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
省政府要求各地积极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推进文化部门体制机制的创新;加快制定文化产业投资目录,规范文化市场准入;进一步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创建文化产业发展的优良平台。通过“四个一批”规划的全面实施,加快建设覆盖全省城乡、功能完善、富有特色的文化设施网络,加快集聚具有规模实力、竞争力、辐射力的现代文化产业区块和骨干文化企业,加快形成优势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协调、融合、共促发展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