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胡锦涛总书记3月4日在全国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提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讲话,在干部和群众中引起强烈共鸣。他们认为,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对中华民族树立正确价值观进行高度概括,全面阐述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要求,对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建设文明民主国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内蒙古农业大学宣传部部长李宣良说,“八个为荣、八个为耻”鲜明地提出了要坚持、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我党的优良作风,要坚决反对和鞭挞一切社会丑恶现象,为当代青年人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长沙市委组织部研究室副主任刘建海说,遵纪守法是对每一位国家公民最起码的要求。在法制建设中,党员干部起着示范引导和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应该将遵纪守法状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建设法治型政府。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清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其中“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要求我们坚守法律底线,筑牢道德防线,自觉树立清廉之风。
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研究协会常务副会长董念祖表示,大量涌入的外来思想文化、急剧转型的社会环境、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对学生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产生了深刻影响。“八个为荣、八个为耻”是非明确,对青少年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听完胡锦涛总书记有关树立正确价值观的一席话,我感到很振奋!”即将开始新学期学习的西藏自治区藏医学院学生其美卓嘎说。她表示,藏族大学生肩负着建设西藏美好明天的历史重任,必须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学为祖国、学为家乡的正确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