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3月7日专电(苏力 晓敏 施予)浙江温州商会被个人以商标的形式进行了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公布6天来,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反响强烈,准备于近日联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浙南律师事务所受委托正在准备异议材料。
据温州兴业商标事务所介绍,国家商标局最近发布了“温州商会”商标初审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申请注册人是温州市苍南县居民江绍选。该商标的注册类别为16类,使用范围为报纸、期刊、新闻刊物等领域。另外,“温州商会”商标的申请注册时间为2003年9月5日,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将于今年5月28日正式生效。另外,江绍选还同时注册了“国际招商”“温州轻工”等商标。
目前全国各地共有127家温州商会。大连市温州商会会长金国平说,“温州商会”这四个字已赢得了全国乃至全球的尊重与信任。站在“温州人”“温州商会”角度上,任何个人或企业应权衡轻重,不能私自拥有这个商标。
浙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庆春表示,考虑异议的初步依据主要有三。其一,被异议商标系各地温州商会的通称。被异议人并非某地的商会组织,如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使一个具有百余年悠久历史的协会通用名称变为个人财产,将会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即使要将该名称作为商标申请,也只能由异议人作为申请人以集体商标的形式申请注册。其二,被异议商标中的“温州”属于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名称,而“商会”属于通用名词,非被异议人所独创。其三,《温州商会》会刊早有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