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温州3月6日电(记者 施晓义 杨军雄)记者今天从温州喜倍儿家居服饰有限公司得知,该公司刚刚通过动议,决定就日本“巨摩”公司抢注“水浒传”为游戏软件商标一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
2004年上半年,“巨摩”公司向中国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水浒传”为第9类商标,应用范围包括计算机游戏程序、与电视机连用的计算机视频游戏机、移动电话机等领域。目前申请已通过初审。据悉,国家商标局已于今年1月15日进行公告,公告期到4月14日为止。如果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水浒传”商标将被注册成功。
目前,喜倍儿公司已正式委托浙江博弈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就此事提出异议。 “如果今天我们不对此提出异议,中国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商标权将流失到海外。”喜倍儿公司董事长厉汉华认为, “水浒传”应该属于中国,而不应为任何个人或企业所有,更不应成为外国企业谋取商业利益的工具。
浙江博弈商标事务所总经理谢帮胜表示,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将“水浒传”注册为商标,“有其他不良影响”,因此对此提出异议申请,请求国家商标局对其不予核准注册。他说,如果外国公司纷纷将中国古典名著注册为游戏产品商标,那么国内游戏公司开发相关的游戏产品就有被诉侵权的危险。更严重的是,我国电子竞技的游戏玩家已达4000万,并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如果对方开发出以《水浒传》为原型的游戏,对其中情节与人物进行编纂,不单会使该古典巨著失去真实性,时间长了还会产生我国古典文学原貌被淡化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