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她“撕毁的虽然是人民币,但撕碎的却是别人的心”;法律界人士认为,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会使“人民币受国家保护”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广州街头一女子因撕碎30元人民币,被罚了9000元。此事引起当地公众关注。政法系统和法律界有关人士则认为,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事人不懂法,而我们的普法工作方式、产品单一,且缺乏效果评估机制。
女子当众撕赔款被处罚
2月24日下午,广州市西华路金平广场对面,佛山来穗打工的女子廖某骑一辆装有两大桶潲水的单车与周女士的私家车相撞,自行车在崭新的私家车上划出一道长痕。
周女士当即要求廖赔偿200元。廖某掏空口袋总共只有30元6角,却被周女士一气之下撕碎。周女士事后表示,当时围观者几乎是一边倒站在廖一方,甚至有市民说“人家没钱,大不了赔两桶潲水给你”之语,她“气晕了”,才撕碎了30元人民币。接到围观群众报警后,越秀区警方对周女士做出罚款9000元的决定。如今她已把罚款交上。
处理此案的越秀区警方表示,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他们认为,作出9000元的处罚是合适的,也可对社会产生警示作用。
罚款事件引起坊间热议
针对罚款后引发的争论,华南理工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凤良说,周某“撕毁的虽然是人民币,但撕碎的却是别人的心”。也就是说,在该事件中,周某所侵害所羞辱的不仅是人民币,更是打工女廖某的人格尊严和体面。
也有人质疑周女士的举动:她气愤之下撕掉的30元钱,可能是对方辛苦一天的所得。
律师认为处罚有据得当
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表示,警方处罚及额度均是合法的。在责任没有分清的情况下,骑单车者愿意掏钱赔偿女车主,本身算是一种快速的民事调解。朱律师认为,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会使“人民币受国家保护”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据广州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