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3日电 (记者 黄宏 朱海兵) 在去年的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我省的高天乐委员提出了一份《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和谐“劳动关系”》的提案。对于这一提案中有关安全生产内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十分重视,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在这份提案中,高天乐列举了当前一些民营企业劳资关系中的不和谐因素,并提出政府应采取措施,形成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的长效机制。
“劳动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工人和企业主的培训不充分,导致他们对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设备都掌握不够。”高天乐指出,和谐的劳动关系,说到底还是要靠提高劳资双方的素质。因此,必须加大对职工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
据了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采纳了提案中的建议,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使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并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