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下的命令!但何罪之有?何罪之有?”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在1日庭审中首次承认,他曾下令审判杜贾尔村148名村民,以及铲平这个村庄。但萨达姆辩称,他完全是按法律行事,没有过错。
正当1日庭审就要结束时,萨达姆出人意料地站起身要求发言。得到法官允许后,萨达姆在庭上作了长达15分钟的陈述。
萨达姆承认,确曾下令前伊拉克革命法庭审判杜贾尔村148名村民,而这次审判最终导致村民全部被判死刑。不过,萨达姆辩解说,这一切都合乎伊拉克法律。
“我依照法律把他们送上革命法庭,”萨达姆说,“何罪之有?何罪之有?”
萨达姆说,他确实曾命令军队“铲平”杜贾尔村,不过这也属“合法”行为。
不仅承认下令铲平村庄,萨达姆还摆出“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架势,要求法庭释放同案其他被告,因为他们只是在奉命行事。
萨达姆用手指着被告席上的前伊拉克革命法庭首席法官阿瓦德·班德尔说:“班德尔依照法律审判他们(村民)。根据法律,他有权按照自己的判断宣判他们或把他们无罪释放。”
控方检察官先前说,萨达姆1982年在杜贾尔村遭遇未遂刺杀后,迅速展开大规模报复行动,将整个村庄夷为平地,并且残忍杀害148名什叶派村民。
谈完案情,萨达姆没忘利用庭审——他现在唯一的公开露面机会,呼吁伊拉克民众保持团结。
“民众必须团结,”萨达姆说,“所有宗派,所有民族。”
不过,主审法官阿卜杜勒-拉赫曼还是宣布休庭,并把下次庭审时间定在3月12日。
分析人士认为,萨达姆首次“认账”并自我辩解,预示审萨进程更加接近实质阶段。一名美国外交官坦言,这是审萨开始后,萨达姆“最语惊四座”的言论。
耿学鹏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