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3月2日讯 (记者 邵子江) 就近期杭城部分城市雕塑多次遭到人为破坏一事(本报3月1日《雕塑家惊呼不敢用铜材做城雕》一文曾予报道),记者今天采访了杭州市委副秘书长、市文明办主任汪小玫。汪小玫表示,杭州市各单位要针对近段时期出现的庆春路新建城市雕塑等公共设施遭到破坏一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保护城市公共设施。
城雕是城市文明的标志。残缺的城雕默默地揭示着一些人社会公德的残缺。汪小玫说,庆春路上《卖菜》的雕塑已经修补了4次,但与修补残缺的城雕相比,修补人们社会公德的残缺更加艰难,也更加重要。
每个公民在公共生活中,既有充分享受公共设施的权利,也有爱护公共设施的责任与义务。汪小玫说,破坏公共设施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依法查处的同时,提高公民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素养显得尤为重要。杭州市要以迎接“休博会”为契机,在全社会大力提倡“五个不”(不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害公物)和“五个文明”(文明行路,文明游园,文明乘车,文明上网,文明用餐),使全体市民逐步养成文明习惯,提升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