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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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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200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根据省委常委、副省长的工作分工,省委书记习近平,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为200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第一责任人,省委常委、副省长为各自分管与联系重点工作的责任人。

  一、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各项要求

  1.深化理论武装工作,推动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

  内容与要求: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研究和宣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扎实推进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责任人:习近平

  协调人:李强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发改委

  2.做好“十一五”发展起步开局的各项工作

  内容与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一五”规划建议精神,抓好“十一五”规划纲要和与之配套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展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工作。

  责任人:吕祖善

  协调人:冯顺桥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

  二、切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推动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1.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着力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不断改进、完善、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确保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责任人:习近平

  协调人:李强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发改委

  2.优化城乡规划布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内容与要求: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在完善产业带和城市群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研究提出进一步优化全省城市、城镇、村庄布局的意见和措施,以此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提升我省城市化的发展水平。

  责任人:吕祖善

  协调人:冯顺桥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农办、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

  3.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建设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内容与要求:继续实施《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制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召开全省农业科技大会,增强以自主创新为重点的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工程,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加快现代农民素质建设;深入实施“百亿帮扶致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和下山脱贫等工程,着力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发展农家乐等休闲旅游产业;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抓好乡镇科技特派员和驻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落实。

  责任人:周国富、茅临生

  协调人:王良仟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

  4.实施“强龙兴农”工程,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内容与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农业信息化,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人畜共患的疫病防控;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扩大农业保险的路子,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责任人:周国富、茅临生

  协调人:王良仟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粮食局、省人事厅、省质量技监局、浙江保监局

  5.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杭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内容与要求: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和“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等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杭州实际,继续推进“五大战略”,破解“七大问题”,打造“平安杭州”,引领“和谐创业”,构建“和谐杭州”,打响经济强市、文化名城、旅游胜地、天堂硅谷“四张名片”,为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责任人:王国平

  协调人:顾树森

  责任单位:杭州市委、市政府

  6.深入推进国有企业、金融体制、土地征用制度、粮食等各项改革

  内容与要求:全面推行以乡镇机构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深化地方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土地征用制度等改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深化粮食改革,确保粮食安全;加快推进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体制改革;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责任人:章猛进

  协调人:陈国平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粮食局、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司法厅、省金融办、浙江银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7.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

  内容与要求:处理好投资与消费的关系,做好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工作;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资源保障和集约利用,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要,科学合理推进滩涂围垦和低丘缓坡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土地等要素市场建设,探索推行工业用地竞争性供地方式;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力度,扩大融资渠道,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筹措和平衡,引导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增加对重点项目的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发展消费信贷;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继续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组织实施“十一五”人才规划。

  责任人:章猛进

  协调人:陈国平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金融办、浙江银监局、浙江保监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8.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实现宁波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内容与要求:重点抓好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宁波,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宁波“十一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责任人:巴音朝鲁

  协调人:王剑波

  责任单位:宁波市委、市政府

  9.扎实推进“五大百亿”工程,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内容与要求:抓好一批以交通、能源、水利等为重点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继续深化前期工作,抓好一批以临港重化工业为重点的重大工业项目开工建设;推行重大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度,积极稳妥做好项目征迁等政策处理工作;进一步整合港口资源,深入推进宁波—舟山港港口一体化进程。

  责任人:王永明

  协调人:王小玲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电力局、省能源集团公司

  10.加强规划管理和实施,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内容与要求:全面实施环杭州湾、温台沿海、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规划;着力推进“数字浙江”建设,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切实做好开发区(园区)的整合扩容提升工作;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深入实施“991”工程,建立健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生成机制,加强资源节约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责任人:王永明

  协调人:王小玲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省环保局、省物价局、省发展规划院

  11.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培育和发展现代物流业

  内容与要求: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发挥服务业在促进消费、增加就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推动港口综合开发,深入开展区港联动试点;抓好煤炭、石油、粮食等战略物资储备配送基地建设;统筹规划和推进公、铁、水和航空等大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省集疏运系统建设与多式联运发展,发挥立体交通网络综合功能;引进一批国内外优势物流服务企业,推动传统物流服务企业向现代物流服务企业转型。

  责任人:王永明

  协调人:王小玲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交通厅、省发展规划院、省交通集团公司、杭州萧山机场公司

  12.加强国内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内容与要求:推动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地区交流与合作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开展与资源富集地区的战略协作,多形式推进重要资源的合作开发,积极推动引进省外企业、资金和人才等工作;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扎实推进援藏、援疆工作。

  责任人:王永明

  协调人:王小玲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交通厅、省协作办

  13.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

  内容与要求:深入开展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工业区、环境友好企业、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编制实施生态功能区划和各类环境功能区划,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治旧控新”的政策和工作机制;加快实施“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突出加强水污染防治,扎实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完善环保执法监管体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徐震

  责任单位:省环保局、省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内容与要求:积极参与长三角城市群规划建设,组织修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实施市县域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治制度;加强城市功能建设和环境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功能,提升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开展“数字城管”试点,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发挥城市对新农村建设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体制和制度创新,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和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辐射。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徐震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法制办、省推进城市化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

  15.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

  内容与要求:做强外贸,进一步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支持扩大高技术、高附加值和自主品牌产品及农产品出口,增加资源性产品、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口,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加强贸易摩擦协调应对机制建设;做精外资,进一步加大选商引资力度,稳定利用外资政策,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做大外经,进一步加快“走出去”步伐,拓宽对外投资的区域和领域;切实做好开发区的整合扩容提升工作;办好首届世界佛教论坛、杭州2006世界休闲博览会,以及在国外境外举办的“浙江周”活动。

  责任人:钟山

  协调人:楼小东

  责任单位:省外经贸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民宗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旅游局、省外办、省侨办、省台办、省中小企业局

  16.增加投入,改善“三农”发展基础条件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推进重要江堤、海塘除险加固和排涝工程建设,强化水资源保障,优化水资源配置;认真谋划和开展安全饮水、治污、节约用水、科学调水等“四水工程”;加强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的预警和防范,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实施“沃土工程”;加快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科学合理推进滩涂围垦;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进一步加快发展海洋经济,优化海洋经济结构,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责任人:茅临生

  协调人:俞仲达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气象局

  17.全面规划科技强省建设,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工作

  内容与要求:围绕建设科技强省,集聚创新要素、激活创新资源、转化创新成果,进一步明确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积极促进成果产业化;研究制定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集聚和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探索建立创新风险分担机制,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形成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和政策体系;实施“八大科技创新工程”、知识产权战略和“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推进科技强市、强县建设;进一步加强科普工作。

  责任人:茅临生

  协调人:俞仲达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科协

  18.保持工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内容与要求:加快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科技中介机构等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着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进一步做大做强品牌经济;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依法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能力和设备;启动实施技术改造“双千”项目,推进技术改造,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一批临港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重要装备制造业等重大产业项目;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功能,提升发展水平;加强煤电油运的综合协调;实施“4121”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程,抓好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动节能降耗,制订能源消耗规划并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制订和实施一批促进资源节约的标准规范,落实鼓励工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有关政策,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孙志丹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

  19.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引导民营经济加快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步伐,推进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进一步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水平。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孙志丹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20.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改善消费环境

  内容与要求: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传统流通业态改造提升步伐,不断推进流通现代化;全面启动商业网点规划,积极拓展农村市场;继续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其覆盖率分别达到75%;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孙志丹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

  21.引进内资工作

  内容与要求:积极推动引进省外企业、资金和人才工作,推进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着力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污染小的优势项目,提高引进内资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孙志丹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协作办

  三、谋划部署“法治浙江”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1.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内容与要求:总结我省发展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实践经验,研究制定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全面推进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和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加快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进程,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支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推进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

  责任人:习近平

  协调人:李强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司法厅、省法制办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内容与要求: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责任人:吕祖善

  协调人:冯顺桥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

  3.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内容与要求:支持政协依照章程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加大对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力度,协助做好省级民主党派换届筹备有关工作;加强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

  责任人:乔传秀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

  4.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内容与要求: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民族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努力开创我省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责任人:乔传秀、钟 山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民宗委

  5.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内容与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强化执法监督,支持政法部门依法公正文明办案;坚持从严治警,提高政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

  责任人:夏宝龙

  协调人:赵光君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

  6.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内容与要求:编制和实施省“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热潮,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推动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责任人:夏宝龙、陈敏尔、章猛进

  协调人:赵光君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

  7.推进政府廉政建设

  内容与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监督和制度建设,推进政府廉政建设。

  责任人:章猛进

  协调人:陈国平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人事厅

  四、加快文化大省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1.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八项工程”

  内容与要求:组织开展“回顾‘十五’辉煌成就,展望‘十一五’美好前景”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双建设、双整治”活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做好文化精品工程选题规划;推进文化研究工程;加大对浙江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力度;大力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完善和落实“四个一批”规划项目;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推进县及县以下特别是农村、社区的公益性文化阵地建设。

  责任人:夏宝龙、陈敏尔

  协调人:赵光君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文化厅

  2.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和宣传工作

  内容与要求:抓好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和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加强舆情调研;进一步创新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加大对舆论阵地、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管理力度。

  责任人:夏宝龙、陈敏尔

  协调人:赵光君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外宣办

  3.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内容与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组织实施文化阵地工程,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出台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政策,召开全省农村文化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全年送8万场电影、1万场演出、200万册图书到农村。

  责任人:陈敏尔、盛昌黎

  协调人: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广电局、省出版局、省体育局

  4.组织实施加快推进教育、卫生、体育强省建设的各项部署和措施

  内容与要求:以农村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为重点,巩固提高普及十五年教育成果,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四项工程”的各项任务,推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做好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和对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实行免补的各项工作;抓好高教园区建设,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继续实施重点学科和“重中之重”学科建设计划,启动建设软件技术、生命科学、电子通信、现代物流等紧缺人才培养基地;研究制定推动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政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实施卫生强省“六大工程”;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艾滋病、霍乱、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全面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开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努力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施“小康健身工程”,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开展百万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办好第十三届省运会。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注重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薄弱地区基层基础工作等重点和难点问题。

  责任人:盛昌黎

  协调人: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体育局、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

  五、深化“平安浙江”建设,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各项工作

  1.推进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建设,突出抓好十个方面实事

  内容与要求: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城乡住房、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科教文化、权益保障、社会稳定等领域的为民实事。

  责任人:吕祖善

  协调人:冯顺桥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有关职能单位参与

  2.深化平安创建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内容与要求: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基层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抓好平安乡镇(街道)创建,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完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责任人:夏宝龙、章猛进、王辉忠

  协调人:赵光君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

  3.落实信访责任制

  内容与要求: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处理上访问题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责任人:夏宝龙、章猛进、李强

  协调人:徐令义

  责任单位:省信访局

  4.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内容与要求:围绕省委确定的“十一五”奋斗目标,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广泛组织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责任人:马以芝

  协调人:陈国平

  责任单位:省军区

  5.着力推进大社保体系建设

  内容与要求:积极促进就业,实施新一轮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大规模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继续扩大覆盖面,制定实施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社会保险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节,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加强收入分配监管;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积极推行分层分类救助,继续强化养老、医疗、教育、住房、法律等专项救助,广泛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徐震

  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实行依法监管;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重点抓好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孙志丹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出版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海洋与渔业局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二版)

  六、以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1.完善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内容与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领域,全面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纠风治理工作,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促勤的体制和机制。

  责任人:周国富

  协调人:童健

  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直机关工委

  2.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内容与要求:全面执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选举换届工作的监督;继续做好对市和省直单位的巡视工作,进一步向县(市、区)延伸;加强述职述廉工作,规范述职述廉的内容和方式,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责任人:周国富

  协调人:童健

  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

  3.继续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内容与要求:扎实搞好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结合纪念建党85周年,认真做好先进典型表彰工作。

  责任人:乔传秀、斯鑫良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

  4.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内容与要求: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市、县(市、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在全省乡镇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讲党性、强责任、树正气、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后备干部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人才强省战略,抓好人才工作“十项政策”的落实,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人才和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举措。

  责任人:乔传秀、斯鑫良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5.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建设

  内容与要求: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继续扩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探索党代会闭幕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责任人:乔传秀、斯鑫良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6.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内容与要求:深入实施“先锋工程”,不断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努力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加强街道和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推进国有企业、高等院校、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三真”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抓好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建设;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

  责任人:乔传秀、斯鑫良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7.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

  内容与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责任人:乔传秀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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