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200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将适时听取重点工作进展与完成情况的汇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在年中和年终对全省落实与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抓好督促检查;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人、协调人和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各自分管与负责的重点工作,并按要求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反馈落实与完成情况。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