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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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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海曙区将推出 低价医疗制度
1.5万名困难居民看病 不再贵,药品不赚一分钱
  本报讯(实习生 吴婧 记者 蒋一娜) 从4月1日起,一项专门面向困难群体的“低价医疗制度”将在宁波市海曙区全面施行。辖区内1.5万名没有医保的困难群众在该区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内看病,免收挂号费、就诊费,药品只收成本价,B超、X光、血常规化验等费用一律打六折。

  据海曙区卫生局局长林兵介绍,今年初,海曙区对8个社区近2万户家庭抽样调查发现,在低收入群体中,看不起病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为此,区政府今年专门下拨上千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并推行“低价医疗制度”。按照去年全区门诊量和门诊人次费用80元计算,实行低价医疗制度后,困难群众每人每次看病至少可节省30元。

  此次享受低价医疗范围的为户籍在海曙区且没有城镇医保的三类困难人群:一是持低保证、扶助证、特困证人员;二是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人员;三是70周岁以上人员。

  为了保证真正的低价、优质,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被要求在保证疗效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国产低价药物,处方一般以3日量为限。

  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说,以往对困难群众的扶助主要通过结对助医和生活救助形式,海曙区低价医疗制度的实施,将从制度上确保困难群众享受低价优质的医疗服务。据悉,这种扶助模式,在我省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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