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资源价格的低估,以及经济高速增长对资源需求的持续压力,尤其是资源行业的垄断势力,资源价格的随行就市极有可能伴随着其价格的不断上涨。
资源品的特殊之处在于,它们一方面是生产要素,另一方面又是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资源改革由此带来的一个悖论是:改革必然导致价格的一定幅度上涨,而涨价又会影响到每个家庭的生活水平。从这个角度考虑,我们不能让涨价成为资源改革的主旋律。
专家建议,有以下措施可供实行。一是破除垄断,二是适当的财税调节。
在资源领域引入竞争能够抑止价格的不合理上涨。通常,一个城市只需要一套自来水管道,一个地区只要一个电网,在这些具有“网络”性质的环节实际上没有必要引入竞争;相反,在自来水和电的生产环节是需要市场化的。因而,在资源部门,必须把握市场化之度。在合理确立市场化边界之后,就需要打破垄断了,谁能够提供价廉质优的产品和服务谁就能够进入这些网络,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网电(运)分离、竞价上网。
同时,政府应充分利用税收杠杆调节收入分配。与价格形成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价格应该包含所有的成本。在当前的中国,一个显见的事实是,许多社会成本并没有包含在资源的价格中。其结果是,由于企业和消费者不需要承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成本,从而导致资源的过度开采和利用,环境遭到破坏。所以,在资源价格市场化之前或者同时,政府应该通过征收“资源税”的方式使资源供给成本合理化。而当价格过度高企时,借鉴国外通行的“特别收益金”或“暴利税”就很必要。用资源品的这些税收返补家庭,能够缓解涨价之苦。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对改革的态度,或许反映了决策者的谨慎和魄力:“任何一次大的价格变化,都是不同行业,不同市场主体和不同人群利益此长彼消的过程。”在他看来,资源性产品价格作为基础价格,涉及面尤为广泛。确定正确的改革方向和目标无疑是重要的,但是难点和关键仍然在于选择正确的改革路径、方法、步骤和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