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丽蓉 钱学敏 记者 楼欣建)救死扶伤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却是见死不救,德清县新市镇的郑某就是其中的一位。可是他万万想不到,被他视为路人、不想对其施救的重伤者,竟是自己的岳母,至今他既惭愧又后悔。
2月5日晚,郑某驾驶摩托车在新德公路上行驶,经过新市韶洋水泥厂南侧的三叉路口时,道路上正好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有一人倒在公路上,伤势严重,肇事的驾驶员正推着摩托车想离开现场。郑某想上前去制止,走到驾驶员身边一看,此人是自己认识的,便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就转身离开。
过了一会儿,郑某因有事再次路过事故现场,见现场有一位好心的老人正在一边向交警大队报警,一边在艰难地搀扶伤者。他再一次无动于衷,急匆匆驶回家中。谁知刚一进家门,便接到家人来电,说岳母在韶洋水泥厂南侧路上被摩托车撞成重伤,有生命危险,已送新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此时,郑某幡然醒悟,原来刚才躺在路上的事故受伤者就是自己的岳母周某。于是郑某又急又悔,他连忙急速赶到新市第三人民医院,紧接着又迅速给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打电话,反映事故肇事者是与岳母同村的谢某。
根据郑某提供的线索,交警连夜赶至肇事者家中。经审问,谢某交待了事故发生经过。据悉,驾驶员谢某除了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外,交警部门还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