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81号决议,决定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一个“犹太国”和一个“阿拉伯国”,并将巴勒斯坦地区2.7万平方公里土地中的1.52万平方公里划给“犹太国”,其余的1.115万平方公里划归“阿拉伯国”。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在“犹太国”的疆域内建国,“阿拉伯国”却因阿拉伯国家反对分治决议而没有成立。5月15日,第一次中东战争爆发,以色列吞并了属于“阿拉伯国”的土地5700多平方公里。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又夺取了约旦河西岸、加沙和东耶路撒冷,彻底占领了全部“阿拉伯国”领土。
联合国安理会1967年11月通过的第242号决议和1973年10月通过的第338号决议均要求以色列归还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占领的巴勒斯坦领土。自马德里和会以来,巴解组织同以色列签署的一系列协议都重申,以1967年战争爆发前的停火线为巴以未来边界。但是,以色列一直不愿意完全按照协议规定归还巴勒斯坦被占领土。(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