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台州2月24日电 (记者 洪卫) 在今天召开的台州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要求所有机关干部在指导新农村建设中坚持“四不”,即“机关干部下村不挂欢迎横幅,不要求村里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不突击搞卫生、不备香烟水果”。
本月初,台州市领导在下乡调研时,发现仙居县一个贫困村的公告栏里贴着一则财务告示:“1月15日、16日,招待上级领导香烟、水果等费用500元。”机关干部下乡给农村增加负担,引起了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在今天的会议上,市委决定从3月份起,向各地派出工作组指导新农村工作,各市县四套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都要到各自的联系乡村指导开展新农村建设,特别是要到问题和困难较多的乡村解决实际问题。并作出“四不”规定,在机关干部下村指导工作时,不能给村里增加负担。同时,从今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市委书记蔡奇指出:“四不”规定给村级减负,可以让村级基层组织把资金和精力花在新农村建设的刀刃上,同时促进机关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少做表面文章,多在新农村建设中为农民增收出谋划策。
温岭市松门镇松建村党支部书记李庆庭告诉记者:“松建村成为省里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示范村后,接待了不少前来考察、调研的干部。现在市里作出‘四不’规定,可以为我们减轻不少负担。希望机关干部下村多来点实的,少来点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