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相当多的民营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但我们的调查发现,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员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存在着差别。超过90%以上的国有企业职工认为工会组织能代表自己的利益;而民营企业中有71.3%的职工认为工会组织能代表自己的利益。
萧山区一国有企业职工王某说:“我所在的厂有职工394人,每一个人都加入了厂里的工会。工会定期会通知我们体检、运动会、旅游什么的。遇到国庆节、中秋节等节假日,工会也会通知我们去拿月饼之类的东西,还有我们的养老保险基本上单位都给解决了。对退休职工,像我叔叔那样的老职工,工会领导逢年过节的都会带些慰问品去看望。我感觉像我们这样的工会还真是不错的。你看,在你们来(问卷调查)之前,我们厂的李某某结婚,结婚用的奥迪车都是工会出面向厂里借的,办酒席的地方也是工会联系的,工会还送了红包。”
一位民营企业工作的职工朱某认为,自己所在的企业的工会组织还是不错的,但也有一些问题。他说:“我们的工会有体检、运动会及其一些节假日的福利,工作努力的职员还能得到工会组织的各种旅游活动。但是,还是有相当多的职工没有加入工会,一是工会组织宣传得还不够,很多工人都不知道有工会这种组织;二是工会组织好像就是做这些事情,遇到各种比较大一点的问题,工会做不了主,还得由董事长来决定。”
这表明,国有企业职工对工会组织比较信任,认为工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能代表职工的利益;相对而言,民营企业职工对工会组织的信任度低于国有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