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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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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我省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
●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都将实施廉租住房制度 ●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本报杭州2月21日讯 (记者 应建勇 通讯员 房建祥) 今天在杭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传出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到2010年,全省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将达28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约为37平方米,按平均每户家庭三口人计算,城镇居民的户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超过100平方米,实现“人均一间、户均一套、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小康住房目标。

  据悉,今后5年,我省将力争每年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或80平方米左右。在“十一五”期间的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到2006年年底,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都将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累计享受廉租住房的城镇居民户数将达1.2万户。到“十一五”末,我省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廉租住房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切实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针对城镇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难”问题,“十一五”期间,我省还将逐步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各级政府将实行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扩大进城务工人员的房源,培育进城务工人员住房租赁市场,政府部门将及时、动态地公布各种住房租赁信息,促进进城务工人员住房的供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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