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2月17日讯 (记者 刘刚 通讯员 童燕 丁明政) 刚刚从美国劲量公司的专利侵权案中胜利“脱身”,浙江企业又被美国的知识产权调查盯上了。笔者今天从省外经贸厅获悉,2月8日,美国路得马特股份有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申请,要求对中化宁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337调查。
据了解,这是今年美国企业针对我国出口企业提起的首例337调查申请。根据美国有关法律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的3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节,是指美国针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主要是知识产权侵权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其中涉及专利侵权的尤多。337调查可由厂商向ITC提起,也可以由ITC自行发动。
根据美方公司的调查申请,中化宁波(集团)有限公司被指控对美出口和在美销售的便携式蓄电池及包装上侵犯其专利、商标及版权。对此,中化宁波(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几年前该公司在美国的一个国际展销会上做产品推广时,产品目录中有两种规格的便携式车用启动电源设备,但该产品属于蓄电池的延伸产品,在国内也拥有专利。而且,根据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情况,他们不打算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
对一个不存在现实竞争关系的对手提出调查,美方公司的做法似乎有些“小题大做”。然而,宁波海关有关人士指出,根据337调查,如果ITC应调查申请人要求裁决发布“无限驱逐令”,那么,所有涉案产品的对美出口都将会被禁止,并进而影响到整个行业,而这次美方公司提出的正是“无限驱逐令”。据了解,去年我省蓄电池对美出口552.2万美元,今年1月份出口则达133.73万美元,增速迅猛。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此次指控这方面的意味相当强烈。
根据337调查,如果被诉企业不应诉,ITC将进行缺席裁决并认定起诉书中的事实成立。据了解,目前中化宁波(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研究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