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浙江国税就交出了新年第一份成绩单。1月份全省国税收入首次突破150亿元,达到167.61亿元,而在十年前,浙江全年的国税收入也不过如此。如果加上海关代征的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1月份全省国税收入更是达到了217.49亿元,同比增长43.82%,无论是税收总额还是分税种来看,均创下历史最高水平。
税收是经济的晴雨表。浙江国税收入顺利实现“开门红”的背后,是浙江经济发展的蓬勃生机,是浙江经济税收和谐发展的生动体现。随着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我省“腾笼换鸟”战略决策的实施,浙江省经济结构调整初见成效。钢材、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整体开始回升,1月份税收分别达到6015万元、4978万元、21466万元和36526万元,增幅为2.75倍、1.38倍、1.20倍和1.01倍。企业自主创新气氛浓厚,一批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成长起来,节能降耗效果明显。仅秦山核电一家,就由于计提核废料处理费标准下降,减少费用1.95亿元,企业利润增加导致1月份企业所得税增加1个多亿元。
除了经济总体向好,1月份正值新春佳节,旺盛的消费需求也刺激了税收的快速增长。来自杭州市国税局的消息,仅1月份,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和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同比分别增长1.31倍和1.48倍。
如果说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浙江带来了稳定的税源,那么各级国税机关的依法征管、应收尽收使这些潜在的税源变成了“真金白银”。据了解,浙江国税系统从2004年开始着力推行精细化、科学化的税收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管理的实效性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通过狠抓管理基础和管理手段两个方面,处理好规范执法和优化服务两层关系,从而实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税收征收管理目标。
“浙江经济发展推动了税收增长,而税收增长反过来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是一个良性互动的过程。对于国税部门来说,一是要规范执法,为企业发展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二要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省国税局钱宝荣局长特别强调:“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与国税收入大幅增长相对应的是,1月份全省累计办理各种减免和退税超过90亿元,同样创下历史新高。其中,办理出口退税55.62亿元,各类税收减免及先征后退36.19亿元,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1.61亿元,民政福利企业减免税4.32亿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减免税0.2亿元,再就业税收扶持0.4亿元。(沈国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