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县国税局在办税大厅税务公开栏公布了上年度税务干部在税收执法中的5起执法过错行为,并实行了过错责任追究,扣除了相应的奖金。笔者不禁为此叫好。然而,据笔者了解,像该县国税局这样公布税收执法中的失误在其他地方却难觅踪影,难怪一些纳税人议论说,现在的税务公开栏,让我们只能看到“花”而看不到“疤”。
纳税人的话道出了一种普遍现象:在许多税务机关的税务公开栏上,往往“报喜不报忧”,敢于公布“税误”的少之又少。不愿或不敢公开“税误”的原因有多种,但在观念上不能与时俱进是主因之一。实行税务公开,其目的是在阳光下操作,将自己的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其实,勇敢地亮出“伤疤”以避免类似失误的再次发生,也是确保今后工作高质量完成的不可或缺的一剂良方。
税务公开的实质是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因此,我们在实行税务公开时,不仅要推广成功经验,更要总结失误的教训。只有“税误”公开,才能让“税误”得到及时的纠正和遏制,“税务公开”也才有完整的内涵。
(周建华 郑松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