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2月13日讯 (记者 戴睿云) 元宵过后第一天,曾经遍布杭州大街小巷的烟花爆竹销售点顿时销声匿迹。今天,杭州市安监部门(除萧山、余杭区外)对市区部分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抽查,被抽查的销售点均按规定停售了烟花爆竹。
根据市政府的规定,杭州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允许销售时间为2006年1月24日至2月1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燃放时间为1月26日至2月1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七至正月十六)。眼下,各销售点正在做剩余烟花爆竹的打包工作,将在两天内与烟花爆竹批发点联系,使用批发点的准运车,将没有售完的烟花爆竹送到符合存放条件的仓库存放。
居民家中如有未放完的烟花爆竹怎么办?对此,安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居民想安全存放剩余的烟花爆竹,可以和拥有储存仓库的批发点联系。目前,杭州市区允许经营烟花爆竹批发业务的单位有3家:杭州市土特产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杭州市喜洋洋烟花爆竹公司和浙江京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如果你想销毁剩余的烟花爆竹,可以和辖区公安部门进行联系。切不可私自处理或燃放,以免造成污染和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