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3日专电(记者 杜宇)记者13日从建设部获悉,《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规定了城市黄线应当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划定。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以下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