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 6日,记者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该市力争在今年实施的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的具体方案已经提交给国务院审核。广州市环保局机动车与固废污染控制处副处长刘涛向记者透露,如果广州市实施国Ⅲ排放标准,那也仅限于新上牌的机动车,而对于目前已经上牌的在用车暂时不适用。
空气检测研究表明,广州市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氮30%来自机动车的尾气排放,在市中心区近地面的空气中,其来源可占到60%~70%。
“对新车实施国Ⅲ排放标准,主要目的在于降低新增车辆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在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机动车排气污染能得到控制,并且不会对环境造成沉重的压力。”刘涛称。
刘涛还表示,如果将来广州市对小排量车实行“解禁”,那么新上牌的小排量车也要达到国Ⅲ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