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甬联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甬联”)之间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并经本公司于2006年1月1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独立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拟与宁波甬联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合并。宁波甬联为合并方,在合并后作为存续公司持续经营;本公司为被合并方,在合并后将被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以及人员均由存续公司承继。本次合并尚需获得有关中国政府和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第一次刊登之日(2006年1月13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申报债权的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315207。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574)86456155,并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联系人:吴慧淑 联系电话:(0574)86444455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波甬联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公告
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