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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8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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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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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对原国弘物资贸易公司地块(060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符合竞买人资格及条件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样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于2006年1月24日~2月13日(工作日)到芜湖市北京东路36号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谊和大厦四楼)索取有关拍卖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定于2006年2月14日15时,地点在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芜湖财政大厦南侧)。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月14日~2月28日(工作日)17时,地点在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芜湖财政大厦南侧)。

  五、其他事项

  1、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2、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拍卖出让,加价幅度在拍卖会前确定;若转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的整数倍。

  3、 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三年,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付款方式:土地出让金分三期支付,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同时根据规划方案实施、付款进度及拆迁情况同比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的50%计10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后可冲抵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剩余50%计100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

  6、拍卖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拍卖的具体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53)3121610、3122202

  网    址:www.whgt.gov.cn

  联 系 人:张庭忠、陆文建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m2) 规划

用途 规划主要

技术指标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0601 香樟花园东侧 54246.5 居住 建筑密度≤25%

容积率≤1.6

绿地率≥35% 50 10000 2000 “净地”

交付

  安徽省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1月24日

  (二○○六年第一号)

  根据江山市教育布局规划,经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在江山市区城北新建属民办性质的一所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暂定名为周家青小学),并公开向社会引资办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建周家青小学基本情况

  1.区域位置:位于市区凝秀路与北泉路交叉口北端(详见区位示意图),属江山市城区周家青10号地块,毗邻规划建设中的江山市科教文体中心(江山中学、广电中心等)和国际花城、翠岛蓝湾等大型的城北住宅区以及大型超市购物区。

  2.占地面积:规划用地总面积31999平方米(共48亩)。

  3.性质:属民办性质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

  4.合作方式:独资或股份制。

  二、新建周家青小学的基本要求

  1.建设标准按《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标准(试行)》I类学校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建36个班,核定班额45人;

  2.投资规模1800万元以上(不含教学、生活设备费用),建筑面积不少于19200平方米;

  3.规划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核经江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需一次性建设成型,建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后土地供给之日起一年内全部完成,建成之后两年内必须达到I类学校标准。

  三、相关优惠政策

  1.土地征用、拆迁安置、项目立项、“三线”迁移等前期工作由江山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有关行政性规费及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区配套费、人防费、绿化补偿费等费用免收,但投资方必须按照规划要求自行搞好配套建设,绿化等配套设施要严格按照周家青小学规划方案要求实施。

  2.自学校招生之日起5年内,江山市财政部门每年安排1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

  3.学校建成后可作为江山市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科研、培训的实验基地,并可挂江山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或江山市双语实验小学的名称。

  4.学校享受《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意见》所规定的全部优惠政策。

  5.学校建成面向社会招生后,收费标准可以在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自行定价。

  6.江山市境内在职公办学校教师可以到该校应聘。公办学校教师在该校应聘期间可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应聘教师经公办学校同意由江山市教育部门批准后可重新返回公办学校继续任教。

  7.若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自协议签订后5年经投资方申请,周家青小学的国有划拨土地可协议出让,协议出让的价格为15万元/亩。周家青小学国有土地出让后,经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可将土地出让金分三年全额补助给学校,用于学校购置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

  四、报名条件

  1.凡国内外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资金实力雄厚,热心于教育事业的公司、企业、组织或公民个人均可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可行性报告、项目投资建设承诺书、投资商简介、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等相关资料,并出具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价外币的银行资金证明。同时需交纳200万元人民币或等价外币的保证金。

  3.报名时间:2006年2月5日至2月24日下午4时30分止。

  江山市人民政府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证明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门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时间另行通知)。未中标者,保证金于评标结束后5天内如数退还(不计息);中标者,保证金由江山市财政部门以投资者名义存入指定银行并代为保管存款凭证,存款凭证不得抵押,待学校建成并达到I类学校标准后本息一并退还(利息按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竭诚欢迎投资商前来投资洽谈。

  报名地址:江山市招商局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0)4018202 4018302

  账号:江山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工行江山市支行    

  1209230009049016348

  邮编:324100

  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向社会引资办学的公告

  江山市人民政府200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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