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5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华社25日受权播发这个《条例》。
《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条例》明确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
《条例》共分七章四十六条,分别为总则、生产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燃放安全、法律责任和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