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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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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关于200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浙江省财政厅
  一、关于200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

  执行情况

  2005年,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任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遵循“集中财力办大事”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有所积累、四要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的理财原则,按照“做大蛋糕、优化结构、综合调控、推进改革”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三个三”的财税工作措施,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科学理财,努力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改革步伐,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年初省人代会确定的任务,财政支出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

  2005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变更口径后)为1011.96亿元,执行数为1066.60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完成预算的105.4%,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3.6%。2005年全省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1169.00亿元,执行数为1265.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8.3%,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3.2%。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预计2005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05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115.36亿元,首次突破两千亿元大关,占GDP的比重为15.9%。

  2005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变更口径后)为108.13亿元,执行数为112.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2%。2005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为155.88亿元,执行数为160.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0%。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预计2005年省级财政收支平衡。

  2005年,我们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报告决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一)落实“三个三”财税工作措施,着力提高财政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统一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在依法理财治税、坚持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深入实施“三个三”财税工作措施,促进财政经济良性运行。制订支持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整合物流、软件开发、文化传媒、旅游、社会中介、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的税收政策和征管资源,通过政策、资金和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第三产业发展的财税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营业税征管力度,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落实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征收城建税的政策,在全省依法开征建筑用石、用砂资源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全面实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规范和加强个体私营经济地方税收征管,优化税收收入结构。认真贯彻《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推广“五费合征”,开展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逐步建立社保费费源监控体系;明确我省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和范围,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分类规范管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优化政府财力结构。在财政支出安排上,该控的控、该压的压、该保的保,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三个三”的工作措施实施一年多来,成效显著: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全省发展服务业会议精神,纷纷采取有效措施,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较快发展,2005年来自第三产业的税收收入占地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的62.2%,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不断加大。地方税收结构和财力结构进一步优化,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同口径历史性地突破了50%大关,达到50.4%;非税收入较快增长,全省地税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增幅达27.7%,超过税收收入12.2个百分点,占地税部门组织的全部收入比重达34.5%,比2004年上升了2.2个百分点。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全省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卫生支出增幅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幅,有力地促进了“平安浙江”、文化大省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加大财政支持“三农”力度。2005年,全省用于“三农”支出的财政性资金达312.00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其中一般预算支农支出86.15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安排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7.10亿元,实施土地治理项目80.87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47个。稳定和完善各项粮食扶持政策,筹措省级粮食风险基金1.93亿元、省级粮食安全调控资金2000万元,积极支持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省财政筹措23.70亿元资金,支持“五大百亿”工程建设。争取中央国债专项资金12.24亿元,支持农林水利、卫生防疫、中等教育和企业技改等项目。整合省级科技研发与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在整合、下达有关循环经济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争取中央支持和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预算内救灾资金12.37亿元,用于帮助受灾地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落实禽流感防控经费1.19亿元,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争取中央财政3332万元贴息资金,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争取8200万美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重点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公共消防、卫生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项目的建设。省财政安排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奖励2500万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生产型、科技型、就业型小企业的贷款,切实缓解小企业融资困难。调整和完善支持外经贸发展的有关政策,促进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是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财政支出向统筹城乡发展倾斜。2005年,省级用于“三农”的财政性资金投入达到59.63亿元。全省新增农村教育专项资金11亿元(其中省级3亿元),用于“四项工程”建设,促进全省教育均衡发展;安排专项经费5000万元,缓解市县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增加的支出压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全省各级财政新增投入17亿元以上资金,其中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超过5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农民健康体检、城乡医疗救助。省财政专项安排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运转、村级组织“安家工程”补助资金共1.23亿元,扶持村级组织建设。省财政安排“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7000万元,“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1亿元,改善农村和农民生活条件。积极落实财政资金,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支持“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二是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生态环保、就业等社会事业的投入,财政支出向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倾斜。2005年,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231.60亿元,增长15.8%;省级教育支出占同口径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全省科技支出44.67亿元,增长29.9%,省级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9%。全省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增长16.6%。全省卫生经费支出64.90亿元,增长23.0%,省财政安排公共卫生重点项目补助资金8550万元,推动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省财政安排生态环保专项资金18.39亿元,同比增长107.7%。加大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全省财政社保支出356.05亿元,比上年增长51.1%。省财政安排促进再就业专项资金5000万元、城乡低保专项补助资金7490万元。制定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实施办法,启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试点,健全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增强社会保障支付能力。三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财政支出向统筹区域发展倾斜。进一步发挥省对市县财政体制的优势,不断加大向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对“两保两挂”市县的转移支付达到88.00亿元。省财政安排扶贫资金2.15亿元,其中下山脱贫1.50亿元,加大欠发达乡镇下山脱贫的支持力度。安排政法专款6640万元,改善欠发达地区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

  (四)深化公共财政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贯彻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政策,针对执行中出现的“收不抵退”等问题,积极稳妥地向中央提出完善的建议和要求。经多方反映和各方共同努力,国家已调整了出口退税地方负担比例,这将在一定时期内和很大程度上减轻我省各级财政压力。2005年,全省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7.5%部分23.25亿元,比原政策减少54.25亿元。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各项财政改革。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对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等17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查,其中对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的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并获通过。制订《浙江省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有关资金支付及清算办法,纳入省级会计集中核算的100家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理顺省级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省政府采购中心已按《政府采购法》规定从省财政厅分离出去,交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预计2005年全省政府采购总额将达到150亿元以上,采购资金节约率不低于10%。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快构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制定国有土地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强化土地出让金管理。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免征农业税,省财政对各市县按照分类分档给予转移支付补助3.89亿元,并对13个列入国家标准的产粮大县给予上靠一档奖励补助;在北仑区、嘉善县、绍兴县、开化县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金财工程”进入一体化建设阶段。

  (五)完善财政监管机制,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强化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审批、拨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财政内部监控制度。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运行体系,认真实施“省级部分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和“一轮治太骨干工程”两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扎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财政投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力度,对财政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财政资金的合理、节约使用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做好浙江美术馆、省疾控中心、省人大政协办公楼和省委党校迁建等项目基建资金财政直接拨付试点工作。全省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共审核各类财政支出项目4794个,涉及项目资金总额229.95亿元,净核减不合理资金36.70亿元。加强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清理取消中央批准设立的涉及近40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103项,相应取消我省相同或相似的收费22项,涉及金额1亿元左右,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制定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做好国债转贷项目的还贷承诺和国债专项资金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继续加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学习宣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强化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以开展纪念《会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加大会计标准贯彻和实施的力度,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和会计诚信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的压力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刚性日益增强,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市县财政还比较困难,收支平衡的基础还不稳固;财政支出结构调整难度不断加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非常艰巨,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研究措施,在发展中用改革的办法尽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6年全省和省级财政

  预算草案

  2006年,预计世界经济增长势头良好,能够为我国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我国新一轮经济长期增长的内在动力仍然存在,国民经济将继续朝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随着宏观调控政策的稳定、企业适应能力的增强,我省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方面迈出坚实的步伐,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得到一定的缓解,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2006年我省经济将继续朝着好的方向发展。随着经济的增长和理财措施的见效,财政的调控能力有所增强。这些都将为财政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由于保障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任务繁重,公共财政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2006年财政收支矛盾将进一步突出,主要是:

  从收入来看,增收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收入增长将趋于平缓。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成熟和可利用土地的减少,房地产业及相关行业税收高速增长对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将明显减弱。受产能过剩和原材料上涨等因素影响,制造业企业在短期内仍面临一定的困难,利润减少,将影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增收。增值税转型等税制改革的逐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扣除额标准的提高,农村教育费附加的改革,将直接减少财政收入。在经济平稳增长的同时,几乎没有新的政策性增收因素。从支出来看,支出刚性强,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凸显。近年来,伴随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支出的需求日益高涨,各方面对财政支出的期望值不断加大。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今后要进一步加快公共财政制度建设,加大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改革攻坚和自主创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投入,财政支出压力将不断加大。同时,政府外债、国债转贷资金和清理信托投资、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农合基金等中央专项借款都到了还本付息的高峰期,政府性债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多年来积累下来的财政风险日益显现。

  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严峻的财税形势,认真审视当前的财政状况,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发扬“两个务必”的精神;增强前列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切实转变经济和财税工作的理念、重点和方式。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三个三”的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增收节支的各项工作,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为我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运行作出新贡献。

  根据对2006年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按照中央和省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我省200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总体部署,继续遵循“集中财力办大事”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有所积累、四要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的理财原则,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强化财政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按照这个指导思想,2006年全省及省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列如下:

  拟安排2006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算1195.00亿元,增长12.0%。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预计2006年当年全省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1385.80亿元。拟安排2006年全省财政支出预算1385.80亿元,增长9.5%。2006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

  拟安排2006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125.30亿元,增长11.0%。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预计2006年省级财政可用财力为175.28亿元。拟安排2006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175.28亿元,增长9.5%。2006年省级财政收支平衡。

  三、关于2006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促进经济发展,夯实财源基础。转变发展观念,调整发展思路,在“优农业、强工业、兴三产”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发挥财税的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效益农业发展水平,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夯实国民经济基础。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培育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改造传统产业;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完善和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培育新财源。加大财政对实施“文化大省”战略的支持力度,大力提高经济增长中的科技、文化含量。认真贯彻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继续支持外经贸发展,实施高科技、品牌战略,进一步优化出口经营方式,加快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继续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债资金,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对山区、海岛特色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促进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做大做好“蛋糕”,壮大地方财力。加强税源管理和主体税种征管,关注所得税制、增值税制改革的动向,做好收入的跟踪分析工作,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在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征管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营业税、资源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等地方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优化税收收入结构。认真贯彻《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和监控,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切实强化土地出让收益、海域使用金等等国有资源收益的征管,不断优化政府财力结构。

  (三)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社会和谐。按照公共财政和统筹发展的要求,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促进“八八战略”、“平安浙江”、“文化大省”等决策部署的实施。财政支出重点投向“市场失灵”和社会公共需要领域,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等,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村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医疗及救助、环保与生态等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投入,集中财力扶持中央老库区困难群众较集中区域、地质灾害频发区域等困难群众的迁移问题,推进下山脱贫进程。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从2006年秋季开始,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欠发达地区免收学杂费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转移支付,其他市县也将给予程度不同的转移支付;加大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按照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要求,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八项工程”实施;落实卫生事业财政补助增长机制,确保卫生事业财政支出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不断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筹措安排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和环境保护建设的投入。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及农村综合改革,健全公共财政制度。认真研究和完善省与市县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项目预算管理。按照“先易后难,先启动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试编省级社会保障预算。全面推进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市县各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抓紧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积极探索和创新政府采购管理的有效形式,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加快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财政体制、化解乡村债务和建立村级组织运转机制等农村相关配套改革。大力推进“金财工程”一体化建设,提升财政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监督管理,保障财政安全。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单位,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堵住支出漏洞。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办法》,健全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制度,加快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库,积极推进全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浙江省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着力构建健全有效的财政基建财务监管体系,逐步实现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继续支持地方金融业改革,强化地方金融业财务监管,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积极开展财政执法检查,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强化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探索开展财政资金有效性的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财经秩序环境。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加强会计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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